為掌握全國排放量趨勢作為管制之參考,國家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冊之更新制度為每三年進行一次基準年總檢討計算,並在歷年間做局部更新。TEDS 10版排放量資料庫之製作,以105年為基準年所建置的排放量,推估範疇包含點、線、面污染源排放之污染物。
[TEDS 10.1版]資料庫(105基準年)
**請注意**
[TEDS 10.1]排放量係以民國105年為基準年推估,故資料庫內容以民國105年時之行政區劃分與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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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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